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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樂區公所防災指揮中心成立指揮系統 由區長擔任總指揮官,分三組展開防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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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組:由民政課長擔任召集人,負責事項如下:
- 前置作業:
準備清潔器具彙整災情報告。
調配支援國軍人力。
製棄土證明單。
每天早上八時召開防災會報。
- 成立各里防救中心:
里民會堂成為里防救及災民收容中心。
查報災情。
遇有劃定災區者,各里幹事需開具勸導書及發違反災害防救法案通知單。
- 經費需求統計:
請各里於颱風當天即統計所需費用。
製作本所災害需求表。
- 經費核銷:
各里採購部分檢據核銷,有僱工 僱車部份需檢附照片。
區公所採購等部份,由各承辦課檢據核銷。
(二)經建組:由經建課長擔任召集人,負責事項如下:
- 租用各項機械用具- 鏟土機、吊車、抽水機、沉水泵浦、僱用工人、挖土機、卡車等。
- 災害會勘及處理。
- 加強巡視復建地點,隨時機動處理。
- 臨時交辦事項。
(三)社政組:由社政課長擔任召集人,負責事項如下:
- 救災物品及收容:食品採購、支援協助救災單位便當採購及分送、災民收容分配。
- 災情調查及災後發放災害救助金。
- 召開受災戶認定會議。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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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安樂區防救中心各組人員工作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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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置作業(搬至會議室防救中心):
- 七樓颱風動向表(民政課)。
- 指示白板(民政課)。
- 手電筒(電池)安全帽、雨衣、雨鞋等(民政課)。
- 發電機、蠟燭(民政課)。
- 採購救災食品、佈置收容站(社政課)。
- 採購清潔用具:手套、伊揪、竹掃帚、畚箕、礦泉水(民政課)。
- 租用各項機械用具:抽水機、發電機、卡車、鏟土機、吊車、沉水泵浦、僱用工人及大型災害會勘處置(經建課)。
- 支援國軍人力分配(民政課)。
- 災害期間每日早上八時,召開防災會報(民政課)。
- 分配工作人員輪值(民政課)。
- 填寫災情報告表(民政課)。
- 災情復建處理情形管制表。
(二)里幹事成立防救中心時機:
- 里民大會堂清掃以備隨時收容災民。
- 配合里長查報災情,填寫災害查報表一式二份(一份送經建課,一份民政課傳真用)並填寫災害復建情形表。
- 里幹事有重大事情未能駐所待命者,當天向課長請假,隨時聯絡里長查報,以明責任。
(三)救災物品及收容-社政課:
- 食品採購。
- 支援協助救災單住便當採購。
- 災民收容用具分配。
(四)經費統計:
- 請各里於颱風當天立即統計所需之費用(民政課)。
- 製作本所災害需求表(民政課)。
(五)經費核銷:
- 各里採購部份自行檢據核銷,僱工清理,請附照片。
- 區公所採購部份請各課檢據核銷。
- 以上二項送承辦人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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