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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什麼是「社區發展協會」?如何成立社區發展協會?
解答:社區發展協會係由居民自行籌組之人民團體,由該社區居民基於共同需要,循自動與互助精神,配合政府行政資源、技術指導,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從事綜合建設,以改進社區居民生活品質。
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由社區居民三十人以上發起並檢附申請書、章程草案、發起人名冊、財產目錄等一式四份,報經本所初審後層轉基隆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立案。
問題二:如何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解答: 請申請人持身份證影本乙份及一吋相片二張至本所社政課洽領「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請申請人持鑑定表至本市指定醫院(省立基隆醫院、基隆市立醫院、國軍基隆醫院、長庚基隆分院、台灣礦工醫院、南光神經精神科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基隆民眾診療服務處)辦理身心障礙鑑定。
鑑定表由醫院統一寄回衛生局,經審核後轉至社會局,經鑑定符合障礙等級者,再由社會局寄發申請人。
問題三:如何申請中央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解答:
(一)、要件:
1. 申請人需年滿六十五歲。(原住民族需年滿五十五歲)
2. 申請人需於國內設有戶籍。
3. 申請人需為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國民。(原住民族除外)
(二)、排除對象:
未有下列各款情事者,得請領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以下簡稱本津貼),每月新臺幣三千元:
1. 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
2. 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
3. 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總額,自年滿六十五歲當月起按月折抵新臺幣三千元,尚未折抵完竣。
4. 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者。
5.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6. 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7.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8. 現職軍公教(職)及公、民營事業人員。(原住民族適用)
前項第六款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已領有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津貼、補助或給與者,於本條例施行後,不得轉請領本津貼。但喪失領取資格者,不在此限。
(三)、所需文件資料:
請領本津貼者,準備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入帳銀行存摺之正面影本及私章。(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
(四)、受理單位: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
(五)、提出申請後:
填具申請書後,經審核符合發給資格者,其津貼將由勞保局於符合領取資格之次月二十五日前撥入申請人帳戶;不符合發給資格者,將附具理由書以書面通知之。
問題四:如何申請冊列低收入戶?
解答: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區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94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8,770元)
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5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260萬元。
(二)、應附文件:檢具全戶除戶及現戶謄本、本人郵局存摺影本、私章及其他等相關證件(如學生證、醫院證明等),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承辦單位:安樂區公所社政課 聯絡電話: (02) 24312118轉405
問題五:如何申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解答:申請報備,需要準備之文件有:
1.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報備書。
2.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書檢查表。
3. 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
4.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證明文件。
5. 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6.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成立管理組織之決議)。
7. 規約內容。
備齊上開文件(上述申請書表可逕至本所索取)之後,可由經推選為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向本所提出申請報備。
問題六:應如何辦理健保費分期
解答:請被險人?帶身分證、私章,若無法親自辦理者請加帶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至基隆省立醫院辦理。
問題七:什麼人可不用繳納健保費
解答:一、低收入戶(福保)二、榮民或持有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榮)三、本區七十歲以上中低老人四、原住民五十五歲以上及未滿廿歲者於本區投保無工作者、五、重度殘障領,有市政府殘證手冊者。
問題八:第六類健保保費多少錢
解答: 每人每月為六百零肆元。
問題九:第六類健保費最多應繳多少錢
解答:眷口數最多繳三口,全部最多應繳二四一六元
問題十:尚未辦理IC健保卡者應如何辦理
解答:如果你已投保無欠費情形則無需填表申請,健保局會自動製卡發卡
問題十一:外籍配偶如何辦理加保手續
解答:應?帶文件為居留證或旅行證(理由為團聚)自發證日起應滿四個月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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